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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新动态:2023年南宁兴宁区购车补贴核验标准

时间 :2023-05-04 17:47:32   来源 : 本地宝

活动对象:

活动对象为已在云闪付APP平台进行车主本人报名,于2023年5月1日(含)至2023年5月31日(含)期间按活动规则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新车,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广西牌照的个人消费者。


【资料图】

发放渠道:

云闪付APP【地市消费券】

核验标准:

(一)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,且所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2023年5月1日(含)至2023年5月31日(含)之间。

(二)所购车辆的金额依据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额。

(三)所购车辆须符合公安部《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》(GA802-2019)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。在设计、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(或)临时物品,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。

(四)补贴申请人必须是车主本人,补贴申请人的云闪付APP实名认证身份信息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信息须为同一自然人身份信息。申请人的云闪付APP实名账号、手机号身份证、手机终端,申请核验时以上四项任意一项重复,均视为同一消费者。

申请人须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盖章发票联原件拍照图片,发票图片信息须完整、清晰。申请人须上传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拍照图片,行驶证图片信息须完整、清晰。

(五)在补贴未发放前,申请人不能作废、红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申请补贴车辆不能转让过户。

(六)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一次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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